作者:康秀芬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时间:2016-09-29 访问:13430
——《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方案》解读
近日,农业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等八部门制定了《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方案》,为深入解读《方案》,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记者专门采访了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副司长刘北桦。
问:“十三五”规划纲要和今年中央1号文件中都对农业可持续发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方案》对我们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可持续发展是当前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性调整,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势在必行。建设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补齐资源环境短板、加快农业现代化、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此次《方案》由八部门联合制定,目的是合力推进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工作,对探索符合我国不同区域特征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模式,努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农业可持续发展道路意义十分重大。
问:建设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大的思路框架是什么?目标是什么?
答: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以农业产业、资源环境、农村社会可持续为目标,以高效利用资源、治理环境问题、保护修复生态为重点,在不同类型自然生态区整体设计各产业间协调发展方案,创新一批农业可持续发展集成技术,形成一批适宜不同类型特点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模式,构建一批良性运行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机制,为全面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试验示范。
我们的目标是到2020年,试验示范区的农业产业布局与资源环境承载力逐步匹配,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取得积极进展,农业资源保护水平与利用效率逐步提高,重要农业资源台账制度基本建立,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提升,农村环境明显改善,乡村更加美丽宜居。到2030年,全国范围内供给保障有力、资源利用高效、产地环境良好、生态系统稳定、农民生活富裕、田园风光优美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新格局基本确立。
问:在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主要要试验示范什么内容?有哪些重点?
答:目前,对可持续发展概念的理解通常有两个层面,狭义的可持续发展重点关注资源环境领域,广义的可持续发展则涵盖经济、社会和环境等多个方面。我们认为,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不仅要资源环境可持续,还要生产发展、农民增收、乡村宜居。因此,试验示范内容立足广义可持续,包括农业产业、资源环境、农村社会可持续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农业产业可持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合理确定产业发展适度规模,发展循环农业,促进产业发展与资源环境协调推进。二是资源环境可持续。严格保护耕地,提升耕地质量。充分利用地表水和自然降水,控制使用地下水,发展高效节水农业。科学施用农业投入品。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实现秸秆、畜禽粪便、农膜等废弃物基本资源化利用。开展根底重金属污染治理。开展草原和湿地保护,动植物、水生生态系统和渔业资源养护,农田防护林网建设等工作。三是农村社会可持续。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发展休闲农业,保护农业文化遗产,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强新型农民培训。创新和完善农业废弃物收集储运利用、村容村貌管理等方面的良性运行机制。
同时,由于种植、畜牧、渔业的产业特点和发展重点不同,区域间的资源禀赋和突出问题也有差异,我们在提出试验示范主要内容的同时,也明确了产业重点和区域重点。
依据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产业发展基础,突出发展重点,其中,种植业突出保护资源、调整结构、绿色生产,包括实施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发展旱作雨养农业、高效节水农业,推广节水农业技术,推进种植结构调整,开展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和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等。畜牧业突出优化布局、治理粪污、规模养殖,包括优化畜牧业区域布局,调整南方水网地区生猪养殖布局结构,转变区域内畜牧业生产方式,推进畜禽粪污、病死动物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养殖等。渔业突出优化布局、保护水环境、养护资源,包括优化水产养殖空间布局,转变水产养殖发展方式,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养护水生生物资源,完善休渔禁渔制度,推进渔民减船转产,加强增殖放流、海洋牧场和保护区建设等。同时,实施种养结合、农牧结合、农渔结合,推动产业融合发展。
从区域上看,要立足不同区域资源环境条件,在严格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前提下,明确区域农业可持续发展重点。例如,东北区以保护黑土地、控制地下水开采、构建种养结合农业产业链为重点;黄淮海区以治理地下水超采、秸秆禁烧、化肥农药减施、提升耕地质量为重点等等。
问:建设试验示范区从工作层面上我们将如何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涉及多部门多领域,如何从机制上进行有效保障?
答:“十三五”期间,试验示范区采取“先创建、后确定、再示范”的形式,在各省(区、市)明确创建单位、开展创建活动的基础上,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实际创建成果逐年择优评估确定一批试验示范区,并将经验示范推广。在建设主体上,为便于实施和管理,试验示范区以自然生态区划为基础,建设主体原则上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申请创建试验示范区的主体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基础较好,资源保护利用、农业环境治理、农业生态保护建设工作全面开展,农业资源底数清晰,开发强度合理。二是科技支撑较强,具有稳定的技术依托单位,在可持续农业技术和模式引进、集成、试验、示范推广等方面,形成了一整套清晰的技术路线。三是组织管理程度较高。
在建设步骤上,考虑到各地农业可持续发展基础不一,很多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需要积极探索推进,我们将试验示范区建设分成试验创建、评估确定、示范推广三个阶段。一是试验创建阶段,2016年启动创建工作,由农业部会同有关部委共同印发开展试验示范区建设活动的通知,每个省择优选择不超过5个县级主体开展创建;二是评估确定阶段,本着“成熟一批确定一批”的原则,按照“创建主体申请,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厅局推荐,农业部会同有关部委确定”的程序,从2017年起开展试验示范区确定工作。三是示范推广阶段,及时开展试验示范区建设经验总结,研究归纳成熟的技术路径、发展模式和运行机制,并进行示范推广。
《方案》也明确了推进试验示范区建设的保障措施。在建设管理上,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8个部门共同推进,成立由农业部领导为组长的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工作,同时成立专家委员会,负责试验示范区建设重大问题的咨询论证工作。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本省(区、市)试验示范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
同时要求加强政策支持,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对试验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政策扶持,现有各类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应向试验示范区倾斜。各省(区、市)要出台省级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有关政策规定。
在管理考核上,将采取“目标考核、动态管理、能进能出”的考核管理机制,在跟踪监测的基础上开展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试验示范区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资格。